餐飲“低消”痼疾難除 廣東消委會開良方整治
編輯:互聯網 來源:佚名 時間:2018-10-11 閱讀:
《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出臺3年多,低消費依然禁而不絕。廣東省消委會今年8-9月份的相關調查顯示,47%餐飲企業設置低消費,包間費、服務費等變相低消名目繁多。
廣東餐飲消費多年來市場份額全國第一。圍繞低消費等消費者為關切的問題,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從10個代表地市抽取100個知名熱門的餐飲企業,通過電話暗訪和調查問卷結合的方式,開展了“餐飲場所收取低消費及相關問題調查”活動,分析問題并提出解決建議。
現狀:設置“低消”普遍 收費名目繁多
47%餐飲企業設置低消費
調查顯示,在本次抽樣調查的100家餐館中,有47家設置了低消費,占比接近五成,包間“低消”收費幅度由100多元到數千元不等,高達5000元。人均低消費則從80元起。深圳四季酒店卓粵軒人均低消費達600元。“低消”設置形式五花八門,如“小包間1600元、大包間2500元”“江景房1200 花園房800”等。“低消”餐館類型涵蓋了西餐、料理、自助餐、火鍋店,粵菜館、湘菜館、川菜館、江浙菜館、日本菜館、泰國菜館等。
調查還發現,不少餐館雖然取消了“低消”,但收取各式各樣的包間費用,主要包括包間費、指定消費高價菜、高額茶位費、限制特價菜消費、提高菜式價格等。這類餐館有57家(含部分已設置低消費)。部分餐館重復使用兩種或以上的收費方式,如廣州的黃埔華苑(黃埔東路店)、海畔漁家(珠江新城金穗路店),深圳的勝記(八卦一路店)、金航中餐廳(吉祥中路店)等8家餐館既設置包間低消費,又收取高價茶位費,并提高菜價。此外,32家餐館加收服務費,收取標準普遍為消費總額的10%,其中,廣州的空中一號、海心沙二號,深圳的四葉壽司、四季酒店卓粵軒、金航中餐廳,珠海的金悅軒海鮮酒家等14家餐館既設置了低消費,同時還加收服務費,涉嫌重復收費。
觀點:“低消”禁而不止 漠視消費者權益
廣東省消委會指出,餐飲場所設置低消費,強制消費者消費超出其實際需要的餐飲,既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、公平交易權,涉嫌強制消費,又違背了綠色消費、節約消費、“光盤行為”等國家大力倡導的消費理念,與2014年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《關于厲行節約反對食品浪費的意見》精神相悖。
針對餐飲行業低消費問題,商務部、國家發改委聯合出臺《辦法》,給予明令禁止。但《辦法》實施3年多,仍有相當多的餐飲場所,妄顧法律規定,肆無忌憚收取低消費,對消費者的意見置若罔聞,正說明了一些經營者法律意識淡薄,守法自覺缺失,是對法律和消費者權益的漠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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